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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6-035
  正文026-035 26

 有时候,出于某种不好的预感,我就会忽然慌手慌脚,在迪厅里碰见刘琴,就使我变成那个样子,其实就是相互认出,我估计,我们至多也不过打声招呼,最多再加上几句漫无边际的对话,仅此而已,重要的是,我预感到,我们只要相互认出,我就会出现那种不自在的感觉,为了躲避那种感觉,我却落入另一陷阱,即,随着我的行动,那种不自在的感觉也随之提前到来,倒不如干脆过去打声招呼――奇怪的是,对于我,如果遇到无话可说的旧情人,这种情况便会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现,简直防不胜防,这便是遇的恶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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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遇,在我与老牛的经验看来,无非就是一次尴尬的经历,你本来只想从一个姑娘身上找点乐子,不想碰到任何麻烦,可实际上,却往往很难有什么快乐可言,因为快乐往往是一种对未来的愿望,而你对未来的愿望是什么呢?无非是想尽快逃离罢了,因此,在整个遇的过程中,你一直处于进退两难的境地,你对未来没有期许,因此无法从中获得快乐,你会感到十分别扭,进而尴尬,直至认识到,这比花钱买笑更为没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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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在吧台边找到我,说他们跳累了,问我还想去哪儿玩,我说不知道,两个姑娘也没主意,最后,小说:"去你那儿看录像吧!"

 于是,我们一行人来到我们家,小要看那盘老掉牙的《美国往事》,我便给他放上,不幸的是,小听不懂英文,我的英文也不好,但由于我陪很多人看过,每句台词都听过无数遍,因此,大概能听出是什么意思,由于这点本事,我便被强拉硬扯,担任翻译――这样干的结果是,小不断地对我问这问那,看得津津有味,两个姑娘却一言不发,昏昏睡,兴味索然。

 顺便提一句,小有个特点,就是喜欢看所谓的艺术电影,看着看着,便可达到忘我境地,因此,有一段时间,他总是把我进他的汽车,着我东跑西颠,借来艺术电影供其欣赏,直至搞得我对这类电影彻底失去兴趣方才罢休。

 不久,黄黄站起来,说她看累了,进入外屋,顺手把我也叫了出去,看来,菲菲一定事先嘱咐过她什么,于是,我到外屋与黄黄聊天,小从艺术中蓦然惊醒,他出来上了趟厕所,回去时顺手把门给关上了,因此,在我那套两居室中,就出现了十分理想的情况,我与小各自与一个姑娘单独相处,他的条件更为有利,因为看录像,早把灯关了,而我虽然与黄黄坐在一片光明中,但也可施展手段。不幸的是,我与黄黄聊了两句方才发现,她是个不太爱说话的姑娘,并且十分严肃,这是我最怕遇到的一种姑娘,因为我讨姑娘喜欢就那么几招,开玩笑啦,贫嘴啦,最早还玩过深沉,可是玩深沉到高中以后就不灵了――于是,面对黄黄这类姑娘,我便会像黔驴一样感到技穷,因为她根本不吃我这一套,所以我的本事(什么好玩的事儿啦,荤笑话啦)就根本派不上用场,我想她听得惯的话是诸如:"咱俩个朋友吧――你嫁给我吧――我一定永远好好待你"之类,而我又实在拉不下脸来说这些厚颜无的谎话,因此,我和黄黄说过几句便干耗上了,但我们俩都没感到有什么别扭,相反,我们倒一齐竖起耳朵,仔细谛听里面的动静,那意思分明是说,我们俩真够高尚的,给小和菲菲创造了那么好的条件――但是,他们在里面究竟干什么呢?门关得严严的,一切都无从得知,我们两个牺牲品由于注意力不在对方身上,竟没有察觉出这样一言不发地干坐着有多无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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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无聊!当我一个人在星际漫步的时候,可能会遇到这种无聊的情况,解的办法是,把地球想象成一颗蓝宝石戴在手指上,无聊的时候,我就猜测宇宙间的黑暗是什么?我会被何种东西化为乌有?另一个我是谁?他是否存在?我的灵魂何时学会舞蹈,并轻轻伸出一只脚?――我放上一张唱片,音乐为我描绘出一个世界,千奇百怪的音乐,热情的,冷漠的,紧张的,随意的,音乐与心有关,心是什么?巫婆手里的水晶球?一颗果核?一团呼啸而过的粒子?心,我有吗?一颗心,在这黑沉沉的暗夜,在一个姑娘的身边,在灯下,我与她一起听音乐,我听我的音乐,她听她的,一段音乐,便把我与她分成两个事物,她的音乐,她的趣味,她的情感,我指尖冰凉,她面无表情,我们在等待着一件与我们无关的事物,彼此默默无言,黄黄的脸冲向一边,我冲向另一边,我们坐着,听着我刚刚播放的唱片――海顿的大提琴协奏曲,听完第1首,再听第2首,没有第3首,第4首,第5首,海顿只有两首大提琴协奏曲传下来,这是200多年前的音乐,比起现代音乐来,在无聊方面完全可称得上棋逢对手,一个中板乐章之后,再跟上一个慢板乐章,罗斯特罗波维奇在很多年前,对着录音话筒,用他的大提琴奏出一堆一堆的音符,而在很多年后,通过两个HARBETH牌喇叭,我听到这些音符,旁边还坐着一位姑娘,这件事情说起来令人眼花缭,但事实上,试图把一个场面或一种状态待清楚就会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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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门开了,小出来了,后边跟着菲菲,两人一副关心我与黄黄的样子,对我们问长问短,就像刚才关上门这段时间里,我与黄黄之间出了什么事儿似的,事实上,如果我们能说出一件事,比如上厕所之类,就准能成为4个人中的一条新闻,然而就连这么一件事也发生在我们4人都在场的情况下――奇怪的是,除我之外,他们三个像约好了似的,分别钻进厕所又出来,最后我不得不也进去了一趟,不是因为我也要小便,而是他们无法关严水马桶后面的水箱,作为房主,我不得不进去亲自动手制止那哗哗的水响。

 随后,小送两个姑娘回去,我送他们三人出门,这次活动彻底结束,结束前,我还把地扫了一遍,从录像机里拿出小没看完的录像带,收好,据说,他过两天还要来看。

 他们走后,我打开电脑,打开电脑上方的台灯,又把茶壶里的剩茶倒在一个不知谁喝过的玻璃杯里,再点上一支烟,于是一切就绪,我认为,我完全可以开始写作了,我坐在电脑边上,开始创作,我深知,只要我一动手,一本书就将在我手下诞生,它很有可能成为一本传千古的名著,在我看来,成为名著并不难,难的是运气,运气的意思是,只要有那么一帮子人同意,我的书就能成为名著,当然,这件事和我完全没有任何关系,问题的关键是,我必须得写出一本书来,这件事就像参加摇奖一样,你首先得把你的彩票儿填好,然后等着开奖,开奖人会宣布,下面一本世界名著是――我到时只需带上耳朵去听就行了,显然,我就是丢三落四也不要紧,甚至听不听也无所谓,因为这个消息不止是讲给我一个人听的,很多人都会知道,这就够了,说到底,一本书成为名著和鱼香丝成为名菜是一回事儿,难道其中有什么区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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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补充两句关于名著的话题,不然认真的读者就会以为我在这里扬扬得意地大放厥词,我想,我有必要在这里解释一下我对世上名著的看法,在我看来,名著里有价值的实在太少,以至于如果把名著定义为欺世盗名的作品倒是更加贴切,对于这个问题,我在后面仍会谈论,因为这与我的写作有关。

 因为我的写作,才有了这本书,可以这样说,我的书是我的写作的一部分,我的写作还涉及更多东西,我的生活,我在人世间所见所闻所想等等,我认为,这是一本正经书应该待的东西,这话是说给那些不是专看故事的读者听的,事实上,写作对于我意味着对一种生活方式的研究,而生活方式是人类的存在方式之一,通过写作,我面对人的存在这一问题,不怕读者笑话,我一直在试图弄清存在的真相,这是我在人世间的最后一点好奇心,为了足我的好奇心,可以说,我的存在是我写作的起点,为了弄清我的存在,我才写作,我不祥地预感到,我前景黯淡,我没有希望,但我也因此而看不上那些无能或缺乏勇气的别的写作者,在我眼里,他们对于我的话题毫无价值,因此,我根本不屑于提到他们。

 存在,在我看来,这是生命的头等大事,也是我的写作起点,我想,这么明说之后,专爱看故事的读者也许会失望,既然你已买了我的书,我想,我也会尽量设法对得起你,在我的书中,也为你留下几个故事,我提醒你自觉地使用跳跃阅读法,读到你们不感兴趣的段落时,请蜻蜓点水一样一跃而过,这样说是因为我不想让你误以为我在为你的阅读设置障碍,我不是那样的人,相反,我一直追求清楚明白,反对昏话连篇,不知所云,为此,不惜让人说我罗哩罗唆。

 与此同时,我还要说明,我的虚荣心不想让我做一个故事大王,故事大王在我眼里毫无价值,尽管像什么中国的曹雪芹、外国的姆、海明威、茨威格之类的故事大王也很难做,但我个人对此没有兴趣,除非拮据得需要指望写故事糊口的时候。

 在我的书里,也有故事,但故事的存在是与我的写作息息相关的,要是故事影响到我的表达,我会毫不犹豫地把故事扔在一旁,我想这一点我必须提及。

 我毫不怀疑大多数读者的无知,因此,他们喜爱千篇一律的纯故事而不在乎思想,也因此,所谓"故事之上的故事"才有机会存在,罗布-戈里耶、博尔赫斯之的荒唐才被看成是合理的,我讨厌他们对于思想的隐喻,我认为思想的出发点是清楚明白,而隐喻却从云山雾罩、条理不清出发,因此,上面两位作家对我来讲毫无价值,尽管他们的出发点也是人类的存在,但他们含糊混乱的昏话确实叫我讨厌,其程度绝不亚于对黑格尔的讨厌程度,那个骗子横行了一个时代,以至于很多笨蛋从他那里得出一些叫我哭笑不得的诸如"无限就是有限、死就是活"之类的玄学感悟,还称他为哲学家,真是令人扫兴!在我眼里,黑格尔是个病理性的臆想症患者,且具有极强的传染,喜欢不懂装懂的人是他的易感人群,他跟哲学家这一称呼毫无关系,他的言论为何能够时髦真是德国人应该好好想想的问题,我是说,号称会思想的德国人,在黑格尔问题上把他们的轻信狂妄暴无遗,凭着这一点,要是我想挣他们钱的话,那么写上两本天书叫他们对我顶礼膜拜看来不成问题――在我看来,与他同时代并开过对台课的叔本华算个哲学家还差不多,叔本华的写作也面对存在,他在涉及难以表达的事物时,机智地使用比喻,说明哲学家的头脑比文学家要清楚得多,因为至少比喻能让人看懂。

 另外,我说读者无知并非出于恶意或贬意,而是我认为比较贴切的描述,我不认为无知是错误,我自己就很无知,我无知我也要把我的无知诚实地公布出来,用不着藏着掖着,我认为,比起诚实的无知来,不懂装懂更不自然,尽管不懂装懂是个经历几千年而不变的永久时尚,一直受到人类莫名其妙的由衷爱戴。

 据说发现并承认无知始于苏格拉底,因此,他成为世界上第一个知识分子,这是对知识分子的最低要求,要是按更高的要求,承认无知也离知识分子相距甚远,在我眼里,世上称得上知识分子的只有一个,那就是上帝,你叫他造物主也可以,他是真知道这个世界是怎么回事,可惜,在人世间找到他并向他打听一些情况的门路至今还没被发现,人们只是发现一些似是而非的所谓"神迹",也就是上帝存在的某种迹象,比如还未被发现例外的某些物理定律之类,至于真神,很多人天真地以为到了彼岸就可看到,不幸的是,在这件事上,至今人类尚无丝毫把握,要是真有把握,牛顿之类的人就会早早自杀,这样就会省去很多东猜西猜的麻烦,明话直说,在这个世界上,我个人既想做个知识分子,因此也一直在独自悄悄摸索,我认为我找到一些神迹,也就是上帝存在的证据,我遇到的问题说来十分不幸,与那些在神农架找到几个野人脚印儿的人遇到问题如出一辙,脚印是有了,但那脚印是真是假却无法弄清,因而野人的去向也就更是无从谈起,在我不耐烦的时候,也图过侥幸,琢磨过通过自杀的方式去彼岸逛一逛,对此我曾反复权衡,最后是理智占了上风,我认为有关上帝蹲在彼岸坐等我辈的说法太像是个谣言,太不可信,因为从古至今,尽管上帝的假使者满天飞,却没有一个人设法真的带信回来确认这件事。

 这些都是不得不说而又不吐不快的离题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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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面接着我的叙述。

 于是,在96年,在一个深夜,我开始写可能成为名著的书,我开始写,我一行也没有写出来,我坐在那里,东张西望,剪指甲,用纸巾擦显示器,我抓起电话,只要头脑中出现一个电话号码就拨出去,我打电话,一个又一个电话,我告诉别人,我没事儿,一点事儿也没有,我不再打电话,而是点起一支烟,烟完了,我又了一支烟,我再次一支烟,然后我拿起一本书,别人写的书,胡乱翻看,我会使用五笔字型打字法打字,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得有一个人告诉我打些什么,我满心希望有那么一个人出现,像听写似的在我身边叨唠,我照他所说逐字打出,直到最后一个句号,我希望他说,现在这本名著写完了,你署上你的名字吧,然后消失不见。问题是,今天这个人不在,我会五笔字型也没有用,我坐在那里,开始时手脚动,后来一切趋于静止,我面对电脑,陷入寂寞。

 我说的是寂寞,是的,寂寞――独自一人的时候,回忆令人无所适从,阅读往往乏味,每天生活规律叫人厌烦,不规律则一事无成,我住在东高地遇到的就是这种情况,写作有何价值?没有价值,混过生命有何乐趣?我搞不清。刚到东高地,除了成天想着跟我那些狐朋狗友联系以外,什么也干不成,根本就忘了,我搬来就是为了躲他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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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我仍然要面对写作,面对我给自己找的工作,我来到东高地,把自己关进斗室之中,我非要写出一些什么,尽管我图轻松,我怕困难,我能力差,但我仍想把自己那点微末行当干好,我的虚荣心、好胜心及侥幸心驱使着我工作,一想到我也可能中大奖我就干劲倍增。

 关于写作,其实话题很多,它的原因,它的过程,它的结果,它的质,它的内容,它的内含,它的外延,它的对象,它的范围,作为一个客观的存在,它的意义,作为一种迷信,它的影响等等,还有诸多"为什么"之类,我相信,数也数不完,我要是从头写起,那么,一本笑话集锦便会从容诞生。

 在这里,我只想说,人类具有记录自己蠢行的奇特天,它的源头一直可以追溯到史前,据说人的前身,那些长未褪的古猿,就时常在游手好闲之余手拿硬物在黑暗的山壁上写写画画,这就是写作的前身,因此,写作,作为一个事物,就这么存在下来了,如果一个弹球上的细菌也会写上两笔,并建立一个图书馆,我想,人类大概会说这是一个笑柄,奇怪的是,轮到人自己,态度便有了改变,他们自豪地把那些毫无意义的胡写画说成是史前文化的一部分,美其名曰:史前艺术,并以自己现在仍会信笔涂鸦为荣,对于这种态度,我也有不解之处,他们为什么不拿起一块古猿的粪便而沾沾自喜呢?他们完全有理由为他们在现代仍能像古猿一样自如排便感到骄傲。当然,我的不解也就到此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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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看来,阅读与写作是一回事儿,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为了写出新意,你不得不看看别人都写过些什么,比如说,我可不想费半天劲写出一本《资本论》来以后,发现一百多年前马克思已写过相同的作品。同理,为了阅读,你还得写上那么两笔,以此来推断别人写出的东西是否具有价值,比如说,如果我随手就能写出一段"对于存在这一事物,我可以把它简单地分成存在与外界的存在两个部分",那么,我就可以断定,休谟在《人论》里的某些论述属于老生常谈,我不知道我讲没讲清我的意思,我是说,对我来讲,写作除了是一种生活方式之外,似乎没有别的意义,著名作家往往凭会写东西这么一点儿能耐骗得与之极不相称的利益,这方面的参考读物我推荐99年北京流行的一本书――英国人保罗-约翰逊所著《知识分子》,有时候我甚至觉得知识分子那么猛烈地抨击政客或商人,完全是因为小骗子对大骗子的嫉妒,这方面我很为中国的制度骄傲,老谋深算的中国人从来不会被那些喜欢舞文弄墨的人蒙倒,李白、杜甫虽然会写两笔诗,但他们俩妄想凭此获得一官半职的嘴脸却成为当时人的笑柄,至于老柏拉图的例子就更别提了,在他的范围里,很自然地,他认为哲学家应该成为国王,还好,他的如意算盘也没能得逞,只好在幻想里建立一个理想国聊以自,他那个理想国在我看来十分可恶,因为缺少像他一样才能的人在那个国家里往往会活得不太自在,我认为,那是为他一人建立的国家,万幸的是,这个国家建在纸上。虽然我本人喜欢写东西,但我却从没有把我的爱好看成是一件什么大不了的事儿,至多只关心关心我的爱好能否养活我,使我能跟别人生活得一样好而已。我毫不怀疑我写的东西没有价值,我承认,我抱有侥幸心理,希望我的写作能给我带来超出它本身价值的利益,这种希望与一个卖假古董的商人所抱的希望没什么区别,我想,很多人能理解我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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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喜爱写作,写很长时间以后,我才认为这是我的个人爱好,在我的人生经验中,一般来讲,我认为,人应当为他们的爱好付出代价,而不是得到好处,如果一个人为他的爱好得到好处,那么我只能说这个人十分幸运,搞艺术的老祖宗是那些过着饥寒迫生活的游诗人,他们往往十分质朴,给人说上一段书,讨几口残羹剩饭便能足,而现代游诗人就油滑多了,他们的油滑之处在于,他们先来一段讲演,说什么人的生活应分为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并自行规定,精神生活高于物质生活,这段讲演的可恶之处在于,首先,他们把他们的爱好推及别人,其次,他们竟能把他们的爱好置于别人之上,事实上,这种骗术即使算不上无也十分无聊,因为这种对生活的二分法本来就十分不客观,是对擅长动脑筋的人的一种优待,因为话语权掌握在擅长动脑筋的人手里,他们就对此大加利用,这是人恶的一面,在这种言论之下,总体上看,体力劳动者的利益被无情地侵占了,而且,精神生活就那么有价值吗?我看这是个问题。

 精神生活优越论的基础在于教育,由于教育需要一笔时间与资本的投入,受过教育的人,也就是那些所谓能有精神生活可过的人,非但不感激他们的运气,反而变本加利地想把他们的教育培训费当做一笔无形资产,大加利用,一副以一当十的架势――这里面最可气的就数所谓搞文化、搞艺术的,他们脑子最不好使,培训费最低,得利最大,却闹腾得最厉害,一个工程技术人员,除了得应付十分枯燥艰难的练习与训练以外,在日常工作中解决的问题也往往十分棘手,十分实际,而一个搞文化的,训练本身就十分轻松,工作中也更容易找到乐趣,又不解决任何实际问题,只是空对空地胡说一气,但既使这样他们也牢满腹,想想看,一个商人,再怎么样也十分繁忙,因为要处理大量细枝末节,难得有搞文化搞艺术的人的那份轻松,但商人却没有那种不自重的抱怨,更没有那种与"肮脏的钱"相对应的"肮脏的文化"来突出自己,贬低别人,看看18世纪末的维也纳吧,十分吝啬的犹太商人用他们省下来的一点小钱来帮助文化,让老百姓在剧场里得到乐趣,这种情况你根本在搞文化的人身上看不见一点影子――以我个人的经验,我看一本数学书的时间往往超过看10本思想书或20本文化书或30本小说的时间,而且费的劲更不可同而语,但我很少见数学家指责别人不懂数学,而常见到文人嘲笑别人没文化,这一事实有时令我十分生气,因此,每当看到有人出来酸酸溜溜地指责什么物我就怒不可遏,这分明是在说,为什么物没往我身上多呀!

 我深信,文学艺术的价值远不像现在标出的市价那样高,科学家在追求事物的确定时所付出的劳动,要远远超过漫无边际的科打诨、胡说八道所付出的劳动,即使是体力劳动者的简单重复劳动也要比什么笔耕不辍来得辛苦,我在写作时,一想到要在大太阳下耕种田地就心惊胆战,一想到写一本数学书、物理书就倍感力不从心,而要是写点什么别的,就觉得轻松得多,不是吹牛,就我这水平,我还真看不上诸如小说之类的东西,什么《飘》呀、《情人》呀,在我看来,易如反掌!我甚至觉得太低级,《追忆似水年华》、《尤利西斯》、《城堡》之类也只是稍有难度,莎士比亚的剧本对演员来讲如同基督徒的《圣经》,在我眼里却是英国的琼瑶电视剧,只不过它比琼瑶更成功而已,电影剧本完全是瞎胡闹,除了塔尔科夫斯基、伯格曼与费里尼那样的剧本值得一写以外,我还真找不着可写的东西,就这些破玩艺儿还被搞电影的吹得事儿事儿的,其实只不过有点文学而已,胡编造、故弄玄虚、胡来一气方面,再也没有比那些被称为"大师"的人更叫我讨厌的了,据我所知,只有搞气功、魔术一类的家伙们才彼此互称"大师",目的看来是想在民间挂靠"师级干部"这一级别,我很想写上100本冠冕堂皇的所谓知识书,题目都拟好了,诸如《加权资本与知识》、《单还是》、《谎言与历史》、《家政学与文化场》、《离散人类学》、《人口密度与文化》之类,给人类的文化雾之中再添新雾,但我很为这种行为感到不安,这种漫谈式的知识令我望而生畏,十分反感,是的,这里面没有什么是确定的,由于它不确定,知识的意义便经不住解构,于是,真诚的人便无意中与无之徒串通一气,在人类通向真相的道路上无恶不作,胡作非为。可是,有什么能制止住这种没有价值的行为吗?在我看来,由于人具有热爱谎言的天,加之迷信的力量遍布全球,终于使追求真相变成一种为世俗生活所笑的不合法的下流行为,我对此种幽默由衷地感到好笑。但有时,我随手翻翻《史》之类的书,便忍不住也想把我上面提到的欺世盗名书写出来,同时还学福柯摆起语不惊人死不休的架势,如果有人同意,我便可高兴地喊:"看哪,他们叫我大师!我把他们都蒙倒了!"  M.BaWAnG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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