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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ACT5 炼金大师2
  实际上,兰德斯需要的只是他的造魔虫母而已。

 呼啦啦…扇翅声响起,远远的,一团巨大的黑影正缓缓飞来。

 哗…贵族们发出一阵喧哗声,显然,看着数十只巨大的胡蜂从天而降,是很让人震动的。

 兰德斯从来不是个好孩子,他假装尽力约束着胡蜂们,然而那些巨大的胡蜂虽然似乎努力在向中央靠拢,要摆出一个阅兵式的阵型来,但总有一两头胡蜂会飞了位置,撞在花园中的珍奇花卉上,或是追逐着其中放养的花鹿白鹤,弄得一地如被台风摧残过的菜园一般。

 兰德斯的额头见汗,终于,他“成功”的將所有胡蜂聚到一处,停在庄园的花园上方。只是,底下的花木盆景显然已经面目全非了。

 “就是这些吗?”一名全身披甲的骑士从公爵身后的帷幕后走了出来“没什么用处,似乎。”

 “养一只虫子也是需要时间的。”兰德斯冷淡的回答道“而且,我要怎么才能把一支军队带进晶石之堡?”

 “你是说,你可以有更多的虫子?”有人好奇的问道。

 “当然,昆虫繁殖是很快的,考虑到我的控制能力,一千只左右的数量是比较合适的。如果有足够的材料,还能培养出部份涌兵,那样会明显的提高战力。不过…”兰德斯一摊手“钱,人手,材料。就是这些,仅此而已。”

 “你需要什么?我想看到,一支有战斗力的军队,能帮我们挡住肆的魔族大军。”

 “给我五千金币,一千强壮的奴隶,以及总数半吨,各种元素属的基础魔法材料,我就能在半个月内培育出一支抵挡两万正规军的部队。”

 远远的,兰德斯看到小幽向自己比划了几下,他微微点头,示意自己明白女孩的意思。那多半是阿莉希雅在提示自己小心应付老狐狸,由小幽来表达,毕竟小幽和兰德斯的默契不是一天两天了。

 那名骑士突然向前一步,说道:“我想试试这些巨蜂的战斗力。”

 “你确定?”兰德斯扬起嘴角,出嘲弄的笑容。

 “我确定。”骑士的脸挡在全覆式头盔下,看不清表情,从金属罐头般的头盔中传出他的声音,很坚定。

 兰德斯大笑起来,他连招呼都不打,呼哨一声,便只见漫天飞舞的巨蜂们宛如一条黑线,盘旋着罩向骑士。

 缓缓的,骑士佩剑一寸一寸的出剑鞘,看起来极慢,但是,在第一只胡蜂扑向他时,那柄光芒烨烨的佩剑已然出鞘,掠过胡蜂的身体。

 一刀两断,好快的剑。但奇怪的是,骑士佩剑因为常用来马上砍杀,所以通常会做得比较厚,即使是刀刃,也要比普通刀剑略钝一些,以适合高强度的砍杀而不卷刃。可以说,骑士佩剑的重点从来都不在锋利上。

 而这柄剑,居然轻松的削断了一头胡蜂,而且,断口平滑的不像是刀剑砍的,倒像是烤得发烫的餐刀切过黄油…

 等一下,魔法武器!

 第二只胡蜂一个佯攻,避过佩剑的削切,忽的一转,从骑士 的身后冲了下来。

 剑光炸起,骑士以一种怪异的动作,头也不回便將身后的攻击者从中剖为两半。

 “原来如此。”兰德斯轻轻一笑。

 两只胡蜂的试探进攻,证明了三件事。

 1,那柄佩剑,是有着类似于激光切割特的火元素魔法加持,是一柄品质相当不错的魔法武器。而无论是谁拥有这么一柄能上佳,外表朴素的魔法 武器,都一定不是无名之辈。

 2,那名骑士能够將四公斤重的骑士佩剑挥舞的如同两百克的细刺剑一般轻快,可见他的力量相当出色。出手的角度与剑技的效果,证明这名骑士擅长的是稳中求快的剑术,这是一种练起来很辛苦,但最有可能到达剑术顶峰的道路。

 3,那名骑士的感知敏锐,即使是身后,也能在不用眼看的情况下准确击中目标,这也说明,那名骑士的剑技,并没有明显的弱点。

 这样的对手,很麻烦啊…不过,现在占优势的,却是兰德斯。他有聪明的头脑,和为数近百的巨胡蜂,在虫母 如臂使指的遥控下,这一百只巨胡蜂,就像是兰德斯的一百手指一般。

 一百戴着锋利指套,沾有剧毒,能够自由飞行的爪子。

 兰德斯举起一手指,慢慢的说道:“我说,越锋利的刀刃越容易崩缺,柔软的水无法斩断。”

 于骑士的剑前,半空中的胡蜂们突然散开,不等那名骑士作出什么反应,那些胡蜂便又黑云一般聚集起来,刹那间有数十只蜂刺直直刺向骑士的身体。

 当群体的数量到达一定程度时,这种如水一般的聚散起合,很容易惑攻击者,海中的鱼群,空中的雀鸟,都有着类似的例子,由漫长的时间淘汰优选出来的例子。

 骑士默然不语,他的盔甲闪亮,与佩剑的朴素截然不同,然而可以想像的是,那纯钢打造的甲片无论是材质还是做工都称得上优秀,不要说只是蜂刺,就是制的武器,也未必能刺得穿它。

 叮叮叮…

 密密的金属撞击声接连响起,那名骑士每次挥刀都能斩下一头胡蜂,然而在他挥出第五刀的时候,所有观众便感觉到了不对劲。

 这样自杀式的攻击方式,真的有用吗?

 有用。

 所有胡蜂突然整齐的后退,让出一个空间,令骑士一剑挥空,让眼尖的观众们看见他盔甲上那细细密密的小坑…这便是被众多胡蜂扎出的痕迹。可以想像,若不是这名骑士身披的钢甲品质卓越,此时他已然是个死人了。

 “好了,到此为止吧。兰德斯·席瓦男爵,奉帝国的至尊,我们的陛下之意志,任命你为中校,,率领你的军队,去抵抗向帝都靠近的魔族们吧。另外,以陛下的名义,赐你子爵的荣誉,并赐你新的封地—椰岛。”

 “整个椰岛?”兰德斯疑惑的看了德弗洛公爵一眼。

 整个椰岛面积不小,而且,虽然椰岛能称得上富庶之地的只有浊港而已,但將诺大的领地当作封地作人情…兰德斯开始有些疑惑德弗洛公爵的意图了。

 不过他很快便想通了。

 “我知道你,年轻人,有热情,有天份,有潜力。你是一个出色的魔法师,有着令人惊叹的炼金术天份,更让我重视的是,你曾在圣约翰城以接近完美的姿态击败了洛兰逊的魔法用品店,让那些高傲自大的蠢货们尝到了苦头。我很欣赏你。”

 单纯的拉拢么?虽然看起来像,但是面对一个老狐狸般的对手,兰德斯是绝对不会掉以轻心的。

 只是有时候,就算明知道对方有陷井,你也要跳下去。椰岛,这个面积足够大的领地,值得兰德斯冒险下这块饵。

 兰德斯站了起来,谨慎的答道:“我看到了您的善意,那么,我该如何表达我的感谢?”

 鲍爵哈哈大笑道:“等你完成了这一次的任务吧,阻击魔族的进攻部队,至少支撑一周的时间,能办到吗?”

 “能。”兰德斯点头道“五千金币,一千奴隶,足够的基础魔法材料,我只要这些。”

 “我应允。”公爵点点头。

 这时候,那名骑士已然解下了那结构相当麻烦的全覆式头盔,首先出的便是一头金灿灿的晃眼长发,紧接着,兰德斯惊讶的发现,那名力量出众速度优秀身手敏捷剑技过人的骑士,竟是一名女

 她的年龄与阿莉希雅相近,显然骨架更高大,肌结实但不隆起,是很典型的健美型美人。手大,脸也大,一双丹凤眼英气人,配着那高挑的细眉,更增三分强势。

 “女王姐姐啊…”兰德斯腹诽道。

 “我申请加入阁下的师团,这些可爱的生物,我要亲眼见证它们的实力。”

 “可爱?”兰德斯默…居然会有女人说这些巨胡蜂可爱…

 “看到它们修长的尖刺,美丽的金黄与漆黑斑纹,的确是难得的美丽啊,我欣赏它们进攻时的果决与凶狠,喜欢它们的灵活与诡诈,你有什么意见吗?”

 “没…不敢…”兰德斯苦笑“那么,你是谁啊?”

 “吾名莉莉丝·梵·德弗洛。”金发姐姐的声音很优美,只是听起来有些硬,嗯,和她的长相一样,美丽中透着英气。

 “德弗洛啊…”兰德斯不挠头,这么个大灯泡安排在身边…不过,若是拒绝,恐怕会更糟。看在莉莉丝同学长得还算赏心悦目的份上…

 顺便说一句,莉莉丝…真是个好名字…

 “那么,请允许我告退,长官。”

 金发美人一丝茍的行礼,退出,转身离开,一连串动作干净利落,让兰德斯更添了几分好感。她果然是军人,一个纯粹的军人,即使身在勾心斗角成风的帝国豪门,亦掩盖不住她天生的军人素质。

 “莉莉丝吗… 以女妖始祖的名字命名的强势女王呢,一定是个有故事的人吧…”

 “兰德斯·席瓦男爵,你將在明天正式接到陛下的赐券,成为子爵。 在此之前,请尽情享受吧。”公爵微笑道。

 “如您所愿,大人。”

 兰德斯所要的,第二天就被送到了,爵位证书,封地的相关文件,金币,奴隶,一车车的草料,以及整整两大车的魔法材料,一项一项陈列于兰德斯面前。小幽和阿莉希雅不想陪着虫子一起,于是她们便带着克罗索出去玩儿了,说过一阵子再来会合。

 “你要如何应用,长官。”金发的莉莉丝站在兰德斯面前,问道。

 “长官?”兰德斯挠头道“首先,我没在正规军当中呆过,所以我不了解正规军的礼仪。不过既然这支部队由我管理,那么规则由我定对吗?”

 “是的长官。”

 “首先,我的师团,名为胡蜂师团,我的士兵全是昆虫,因此,免去一切上下级行礼致敬礼仪。”兰德斯伸出一手指“作为师团中的副官,莉莉丝·梵·德弗洛,你可以称呼我为阁下,或者师团长。”

 “是,师团长。”

 “第二,本师团的一切事务以我的意志为准,所有成员有保留意见的权力,但对于命令必须无条件执行。”当然,除了莉莉丝,这个师团的其他成员都没有自我思考的能力呢…

 “是。师团长。”

 “第三,本师团由组建始便以魔族侵略部份为首要宿敌,今后除非皇帝陛下亲自下令,否则一切与此任务相悖的命令本师团均有权拒绝。”

 “师团长,这一条…”莉莉丝有些犹豫,抬头问道。

 “照作。”

 “是,师团长。”

 一连串师团的法则就在兰德斯随口间列了下来。与大多数正规军的规章不同,兰式规则中充满着类似于前三条的狂妄,无法无天,胆大妄为…

 不过,作为仅有两名人类成员的师团来说…这样不合常理的规则倒也合情合理,毕竟,这只师团的主力是一堆节肢动物嘛。

 胡蜂师团的本部并不在晶石堡内,兰德斯选择了从碧绿山脉到晶石堡之间的一座村镇,在那里建起了一个营地。

 建筑的主力是那一千名奴隶和近百的巨蚂蚁。说起来有趣,那些奴隶似乎并不害怕这些形貌凶恶的“工友”相反,蚂蚁们惊人的力量和不知疲倦的耐力,让奴隶们工作的很轻松。  M.bAWanGX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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